关于印发全州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行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格尔木市、德令哈市城管局: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州物业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州物业服务水平,根据州委州政府要求,我局拟在全州范围内组织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大力整顿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现结合我州具体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去年我州物业管理方面的网络舆情占据全州网络舆情的一半以上,物业管理引发的矛盾纠纷持续攀升,已经成为全州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针对当前物业管理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地区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这次治理活动取得实效。
二、专项治理内容
1、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行为;
2、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行为,物业管理的项目存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力,配套设施功能运转不畅,绿化亮化不到位,环境卫生脏乱差,冬季供暖不热,管理秩序混乱,车辆乱停乱放、交通不畅等问题;
3、收费不明乱码标价和乱收费行为;
4、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公共建筑及共用设施用途的行为,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5、擅自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
6、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对装饰装修活动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行为,物业管理的项目存在违反室内装饰装修规定,擅自破坏房屋承重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问题;
8、与业主交流沟通不及时、不顺畅,物业管理的项目存在矛盾纠纷频发、信访不断的问题。
三、专项治理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从2月开始,至12月25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2月3日—2月28日)
各地区分别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门机构,对辖区每个小区物业进行排查,同时组织辖区每个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重点解决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隐患。尤其是物业管理问题突出的格尔木市、天峻县要加强安排。
第二阶段:专项治理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各地区按照活动方案到物业服务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督查,全面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州住建局将抽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东、西两线专项巡察组,对全州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治理阶段结束后,各地区要认真总结治理情况,并于3月31日前报海西州住房保障办公室。
第三阶段:检查总结阶段(4月1日—4月30日)
各地区从各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抽调人员组成检查小组,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对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及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项目逐一进行检查。活动结束后,通报检查情况。 州住建局将组织召开全州物业管理现场观摩会,对专项治理工作业绩突出的地区、单位和物业企业的管理经验进行推广和宣传,对整改不力、问题依然较多的小区和物业公司进行现场曝光,必要时取消物业资质。
第四阶段:构建长效机制和考核阶段(4月30日—12月25日)
建立州级和县级两级物业管理协会,对全州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同时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排名末三位的物业企业,不得参加本年度前期物业招投标活动,不予办理资质升级手续,连续两年排名末三位的,不再给予办理资质延期手续,取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退出物业服务市场。
四、基本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严格督查
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是全面提高物业服务水平、维护居民利益、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工作,要充分认识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强化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治理活动取得实效。对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实行专人负责制,选齐配强专职人员,建立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层层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的开展。对行动不快,治理不力,效果不佳的,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严肃处理。物业服务企业的问题,要记入信用档案不良记录,今后一个阶段内限制其评优和物业管理投标。各地区高度重视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时时关注网络舆情,切实提高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物业服务工作健康发展。
(二)合理安排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求高、任务重、时间紧,对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调查论证,精心研究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统筹协调,科学安排,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地区于2月起每月20日前要将物业服务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报至海西州住房保障办公室。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通过各种会议和载体,大力宣传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要大力宣传物业管理专项治理活动的具体成效和社会效益。
(四)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建立州级和县级两级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专项治理的根本落脚点在于推动长效管理机制的建立和落实。辖区各单位、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能职责,优化物业管理思路和方案,要按照“重心下移,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推行物业服务社区属地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2017
年2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