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业行业监管力度 全力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为推进我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根据《青海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青建房〔2016〕409号)相关规定,我州积极组织全州物业企业开展2016年度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
截止目前,我州共有47家物业服务企业参加了信用评价,经评定,确定2016年度我州物业服务企业AAA级信用企业7家,AA级信用企业40家。同时,4家物业企业(其中2家AAA级、2家AA级物业企业)由于未能够按时参加物业培训会议和物业管理不到位等问题,我局按照《青海省物业企业信用评级管理办法》,记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扣减相应信用分值。
今后,我局将把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将作为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考评、评奖评优、日常监管、物业服务项目招投标、物业管理行业专家选聘等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依据,同时根据物业服务企业不同信用等级,实行差异化分类管理,实施守信激励、失信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