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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州住建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2018-05-08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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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西州住建局随机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检查主体

检查范围

检查比例

检查频率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4.23)第36条

州住建局

全州报建项目

10%

4次/年

现场检查

在建项目是否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否在得到建管部门施工许可的前提下开工建设

2

物业管理监督检查

1.《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2016.2.6)第60条

2.《青海省物业管理条例》(2015.3.27)第90条

州住建局

全州物业管理项目

不低于20%

2次/年

现场检查

1.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是否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是否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未进行是否查验的; 2.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物业承接查验、资质和合同备案的;

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规定公示有关物业管理事项的;

4.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5.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公布经营所得收益收支情况等。

3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主席令第72号2007.8.30)第39条、第45条

2.《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2004.7.20)第6条、第36条 3.《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1998.7.20)第35条 4.《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2000.03.20)第19条、第25条

州住建局

全州房地产开发项目

100%

2次/年

现场检查

1.未按照规定的现售条件现售商品房;未按照规定在商品房现售前将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是否返本销售或者变相返本销售商品房;是否采取售后包租或者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是否分割拆零销售商品住宅;是否存在不符合销售条件,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得;是否按照规定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

2.是否存在未取得资质等级证书或者超越资质等级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的;是否存在骗取、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行为,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

4

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7条、第12条、第26条、第54条、第61条、第65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56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第64条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2014.6.25)第14条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

州住建局

全州建设工程

3%

2次/年

现场检查

1.施工工地现场检查 2.施工资料、前期手续、台账等进行检查; 3.建设单位是否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未经审核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5.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 6.是否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 7.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将竣工验收报告、有关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送备案的; 8.建设单位是否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9.工程监理单位是否有与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

5

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执业人员的检查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6.12)第37条

2.《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2006.4.1)第29条

州住建局

全州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执业人员

60%

2次/年

现场检查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注册执业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受聘于一个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

6

对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检查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2015.1.22)第38条

州住建局

全州建筑企业

60%

2次/年

现场检查

1.检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是否与施工现场专业相符

2.检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是否与施工现场专业相符

3.承包单位资质等级情况(1.检查项目投标文件;2.检查施工单位资质证书3.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是否符合要求;4.建筑业企业资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

4.资质变更是否与施工现场专业相符

7

对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情况的检查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7号2006.4.1)第29条、第30条

州住建局

全州注册监理工程师

60%

2次/年

现场检查

1.是否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的;

2.是否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注册证书或者执业印章的;

3.是否超出规定执业范围或者聘用单位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的;

4.是否弄虚作假提供执业活动成果;

5.是否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从事执业活动的。

8

对施工及监理单位管理人员配备及到岗履职情况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第13条

州住建局

全州在建工程

50%

2次/年

现场检查

施工、监理单位是否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

9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核情况检查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2000.12.7)4.2监理实施细则

州住建局

全州在建工程

50%

2次/年

现场检查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编制审批

10

对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63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56条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2015.6.12修正)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

5.《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第3条

州住建局

全州企业

不少于3%

不少于4次/年

现场检查

1.勘察、设计单位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2.监理单位是否违反强制性标准规定,对进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否进行检查。

11

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情况及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执行情况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第56条、

第57条、第58条、第59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56条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

州住建局

全州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单位及工程

不少于3%

2次/年

现场检查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是否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

12

对建设单位履行保修义务情况的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62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2000.1.30)第66条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80号2000.6.26)第2条

州住建局

全州建筑施工企业

在建工程总数的50%

2次/年

现场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履行保修义务

13

对建筑节能相关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2008.10.10)第5条

州住建局

全州企业

不少于3%

2次/年

现场检查

是否执行65%节能标准

14

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第43条、第2条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令5号2010.8.1)第2条、第5条、第6条、第7条、第8条

州住建局

全州企业

不少于3%

2次/年

现场检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2011.4.22)第43条、第2条、《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第2、5、6、7、8条对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进行监督。

15

对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青海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93号2012.12.10)第4条

州住建局

全州进行商品混凝土生产的企业

不低于10%

2次/年

现场检查

1.建筑业企业资质; 2.实验室相关设备的校检、安全生产、原材料的合格率等开展检查。

16

对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6号2004.5.1)第30条

州住建局

全州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单位

不少于3%

2次/年

现场检查

1.是否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

2.是否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是否擅自停业、歇业。

17

对风景名胜区行政监督检查

《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第474号2006.9.6)第47条

州住建局

?

不少于3%

2次/年

现场检查

是否按照规划进行项目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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