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工〔2017〕294号
西宁市、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规范招标代理机构市场行为,提高招标代理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对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开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取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的本省和外省招标代理机构及分支机构。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地自查与省厅抽查的方式,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条件、市场行为、招标项目履行招标程序以及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四、抽查安排
玉树州:2017年7月17日~7月21日
果洛州:2017年7月24日~7月28日
海西州: 2017年7月31日~8月4日
海东市:2017年8月7日~8月11日
西宁市:2017年8月14日~8月31日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要对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和要求,积极配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问题,要认真疏理、归纳,并制定出相应整改措施。对规避检查、在检查中弄虚作假和存在问题拒不改正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二)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专项检查内容和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招标代理机构和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2017年7月7日前报青海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三)检查组要严明检查纪律,落实检查责任,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检查质量。同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落实党风廉政制度要求。
联 系 人:李富民
联系电话及传真:0971-6368318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