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收购、国有土地储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用地的收购土地资金管理、土地补偿金的发放管理工作,盘活存量土地,对依法收回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土地储备管理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预算单位1个。编制人数5人、单位年末人数5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
青公网安备 632800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