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要职能
1、宣传《抗震减灾法》及国家、省有关抗震设防、地震安全评价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配合地震部门宣传部门宣传建建筑工程抗震知识。
2、配合州地震局和建设部门对新建工程执行抗震设防标准,参与对重大灾害的工程进行抗震鉴定,参与对建筑工程设计图纸的审核和施工中抗震设防的监督。
3、对全州已建工程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调查、协调设计、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对未达到抗震要求的工程项目提出加固方案并住址实施。
4、配合建设单位、质量监督、设计、监理等有关部门对抗震加固项目进行验收。
二、人员情况
年末人数6人,在职人数6人。